一优规则_基础规则_规则中心_一优购物网、正品低价、品质保障、配送快捷
全部商品分类
一优规则

一优购物网 / 2019-04-16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一优用户合法权益,维护一优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及《一优平台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一优规则,是对一优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一优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一优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一优有权酌情处理。但一优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一优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一优签订的各项协议及一优购物网规则中心的所有规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五条  一优平台:指由大连一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和运营的所有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包括:

①一优购物网(域名为 yiyougww.com)

②一优购物网手机商城(域名为yiyougww.com/mobile/)

③一优购物网微信公众号及相关联的一优购物网微商城

④一优购物APP(安卓版) 

一优:一优平台经营者的简称,即大连一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第六条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优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七条  会员,指与一优签订《一优平台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

第八条  买家,指在一优上浏览并购买商品的用户。 

第九条  卖家,指在一优上发布商品的会员。 

第十条  拍下,指买家在一优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第十一条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卖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第十二条  绑定,指一优账户与微信账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账号等一一对应。 

第十三条  商品发布数量,指卖家在一优上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款数总和。 

第十四条  分销商品,指供销平台分销商从其供应商获取并出售的商品。 

第十五条  节点处理,指当会员违反某个特定规则或同时违反多个规则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第十六条  店铺装修区,指店铺招牌、宝贝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第十七条  成交,指买家在一优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货到付款交易中买家拍下商品即视为成交。 

第十八条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第十九条  包邮,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诺在其指定的地区范围内向买家承担首次发货运费。 

第三章 交易

第一节 注册

第二十条 会员应当严格遵循一优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

会员在选择其一优会员名、一优店铺名或域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有违公序良俗或干扰一优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一优网会员的会员名、店铺名中不得包含旗舰、专卖等词语。

一优有权回收符合以下条件的账户: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的用户;

第二十一条  会员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其一优账户不应回收或延后回收: 

(一)会员创建的店铺及发布的商品存在尚未完结的订单;

(二)已售出商品中存在仍可能需要卖家提供质保和售后服务的情况(售出商品中存在未过保质期/保修期);

(三)一优账户内尚有不可用款项;

(四)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要求需要暂时留存证据信息的一优账户;

(五)其他如果回收后可能会影响一优平台正常运行的一优账户。

第二节 经营

第二十二条  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一优平台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或变更店铺经营主体: 

(一)通过身份认证、提供本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等)真实有效的信息;

(二)符合一优对开店主体及其负责人的一切资质要求;

一个会员仅能开设一个店铺

 

第二十三条  会员应当按照一优平台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一优会员账户必须通过审核并成功创建店铺后才可发布商品。

一优网会员发布商品的权益可能受到以下限制: 

(一)一优网有权根据卖家所经营的类目、本账户和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账户的违规情形等维度调整其商品发布数量上限;

(二)一般情况下,一优禁止所有卖家发布闲置商品、二手商品、拆机零件等。

(三)一般情况下,一优平台禁止所有卖家发布自身店铺经营品类以外的商品。

第二十四条  “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卖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卖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所有一优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第三节 评价

第二十五条  买卖双方应合理使用一优提供的评价工具,并遵守《一优购物网评价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为了确保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一优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遵循《一优购物网评价管理规范》的规定,对违规交易评价、恶意评价、不当评价、异常评价等破坏一优信用评价体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包括但不限于屏蔽评论内容、删除评价、评价不计分、限制评价等市场管理措施。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一优市场正常运营秩序,一优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一)警告,是指一优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商品下架,是指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三)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四)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五)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六)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七)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卖家参加一优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九)商品发布资质管控,是指会员在特定类目或属性下发布商品时,须按系统要求上传真实有效的资质信息;

(十)单个商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十一)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十二)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卖家向买家和/或一优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第二十八条  卖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卖家,一优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会员须按照一优认证要求,提供本人(包含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 

(一)会员须按照一优认证要求,提供本人(包含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真实地址等证明身份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的信息;对于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将无法通过认证。

(二)为保障会员认证信息的持续真实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对已经通过一优认证的会员,一优将视情况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复核的方式,验证认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会员提供的认证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一优将依据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相关商品、店铺屏蔽、删除店铺、限制创建店铺等临时性的市场监管措施。

第三十条  卖家应妥善管理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

第三十一条  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通过其他渠道确认的假冒及不合格产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及店铺,一优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店铺监管、店铺屏蔽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直至查封账户。 

第三十二条  因会员行为引发其他会员或第三方诉讼至司法机关的,若会员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会员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或继续违规等情形,对一优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一优网可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全店商品屏蔽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第三十三条  卖家若发布有违公序良俗或违反《一优平台服务协议》、《一优平台交互信息管理规范》、《一优禁售及暂不招商商品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的商品或信息(本规则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优将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处理。 

第三十四条  为保障买家的消费权益,一优有权基于《一优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规定对相关订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三十五条  会员应遵照一优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卖家应合理保障买家权益。

会员如发生或可能即将引发危及交易安全或一优账户安全的行为,一优将根据其行为并结合事件的紧急、严重程度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店铺、店铺监管、关闭订单、删除商品、全店商品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直至一优确认风险基本可控后予以部分或全部解除管控。 

第三十六条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一优网卖家均须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按照一优网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店铺保证金。否则一优网将对卖家采取店铺屏蔽、冻结账户资金等相关措施。 

第五章 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第三十七条  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一优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一优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二)屏蔽评论内容,指信用积分和店铺评分正常累计,但在商品详情页、信用评价页等页面不展示评论内容。

(三)评分不累计,是指买卖双方交易后产生的信用积分、店铺评分不累计。

(四)限制违规/异常交易的评价工具使用,指经合理判断,交易属一优定义的违规/异常行为的,限制使用评价工具,以防止扰乱一优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五)销量不累计,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不计入成交记录中,不在商品详情、搜索等结果中展示或引用。

(六)删除销量,是指删除该笔交易的成交记录,在删除后将不在商品详情、搜索等结果中展示或引用。

(七)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一优会员发布新商品。

(八)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指禁止一优会员发布特定属性的商品。

(九)限制商品发布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数量。

(十)限制发布类目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售中的商品类目数量。

(十一)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指禁止一优会员发布特定类目的商品。

(十二)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能,指限制一优会员发布商品时使用图片的数量、视频等。

(十三)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指限制一优会员使用商品、订单及店铺相关特定管理工具。

(十四)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一优会员收藏商品、添加购物车、购买商品。

(十五)限制发货,指禁止一优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状态的交易。

(十六)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一优会员登录一优网页。

(十七)限制提现,指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一优会员使用部分或账户余额。

(十八)关闭店铺,指删除一优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十九)公示警告,指在一优公示公告区,对违规会员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二十)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一优。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执行。卖家因出售假冒商品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单独累计处罚,不与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合并。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一优经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 

第三十九条  会员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

为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其他用户、社会公众以及一优及其关联方的合法权益,一优网将视情况向行政机关和/或第三方机构以及一优的关联公司披露被一优处以严重违规处罚的会员的相关信息及其违规情况。 

第四十条  一优网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采取以下节点处理方式: 

(一)会员严重违规(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三次的,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及公示警告7天的处理;

(二)会员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六次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及公示警告14天的处理;

(三)会员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九次的,给予关闭店铺及公示警告21天的处理;

(四)会员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十二次的,给予查封账户的处理。

以上违规次数计算周期为一年。

第四十一条  一优网对会员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节点处理方式:

会员因一般违规行为,每违规三次即被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及公示警告7天的处理。

第四十二条  被执行违规处理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四十三条  违规次数累计在每年的12月31日24时清零。

出售假冒商品的会员,一经发现,实施暂停账户所有权限、冻结账户所有资金并上报工商等执法机关处理,直至查封账户。 

第四十四条  就会员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一优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会员进行自检自查。 

第四十五条  会员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2天时间内(一优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电话申诉提交违规申诉申请。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四十六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批量注册一优账户的行为。不当注册的,一优对确认为使用软件、程序方式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实行查封处理。 

第四十七条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国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一优购物网已规定暂不招商或信息,有以上行为的会员账户,依据《一优禁售及暂不招商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出售假冒商品: 

出售假冒商品的,一优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同时,一优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会员实施暂停账户所有权限、冻结账户所有资金并上报工商等执法机关处理,直至查封账户。 

第四十九条  商品描述不符,是指卖家对商品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卖家存在商品描述不符的行为时,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及公示警告7天的处理。 

第五十条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一优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盗用他人账户的,一优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 

第五十一条  泄露他人信息 ,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泄露他人信息的,一优对会员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对涉事账户予以公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或屡教不改泄露信息达到三次者,一优将注销其会员账号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十二条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一优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包含衍生信息)实施屏蔽,报公安机关处理并注销涉嫌骗取他人财物账号。

对前述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方,一优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资金冻结,限制登录等。

第五十三条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会员扰乱和破坏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侵害其他会员权益或对平台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涉事账号账户冻结,限制登录14天;情节严重的,永久注销其会员账号。一优同时有权取消或收回会员获得、使用的不当利益。 

第五十四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一优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广告信息;

(二)信息与实际不符;

(三)信息重复;

(四)商品要素不一致

(五)规避信息;

(六)品牌不一致

(七)行业特殊要求。

卖家若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一优将视情节轻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清除店铺装修、关闭店铺、店铺监管、交易账期延长、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删除销量、等处理措施。

第五十五条  发布未经准入商品,是指会员未经一优备案或审查,发布有准入要求的商品或信息。准入要求包括卖家准入要求和商品准入要求。如有违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一优平台入驻协议》、《一优禁售及暂不招商商品管理规范》 等相关规则处理。

第五十六条  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商品评论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的行为。

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一优将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包括删除销量、删除评论内容、店铺评分;情节严重的,一优还将下架卖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关闭店铺、注销账号等处理。

4、为他人虚假交易提供服务、帮助或便利。

买家如协助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一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关闭订单、销量不累计、删除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信用积分清零、警告、身份验证、限制网站登录、注销账号等处理措施。

第五十七条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约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履行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如实描述、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等承诺,一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违背承诺的会员实行警告、账户冻结、屏蔽商品或店铺等措施。严重者可直至注销账号。

第五十八条  滥用客服系统,是指会员滥用、恶意利用一优IM即时通讯客服及腾讯QQ、阿里旺旺客服系统对一优自营或入驻客服人员进行语言骚扰和/或其他干扰客服正常工作及生活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向客服询问其购买商品相关以外的事宜、无端对客服人员进行语言攻击、利用客服系统散布违规信息、散布与一优无关的商业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等危险行为等。对于滥用客服系统者,一优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一优平台交互信息管理规范》进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未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卖家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更新的,一优将对为及时更新信息的店铺实施店铺屏蔽的处理,直至卖家更新营业信息。 

第六十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任一行为:

(一)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二)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三)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若发生上述任一行为,一优对会员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同时,一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商品发布数量、下架或删除相关商品等处理措施。

第六十一条  发布混淆信息,是指会员发布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信息的行为。若会员发布混淆信息的,一优网将对相关信息进行删除。同时,一优网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店铺监管等处理措施。

第六十二条  提供虚假凭证,指会员为达到某种目的或牟取利益向一优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的行为。会员提供虚假凭证的行为若产生不当获利,一优可依据法律法规、协议或平台规则收回或追缴。,并做屏蔽店铺、冻结账户资金、注销账户等处理。

第五节 违规的执行

第六十三条  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一优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一优排查发现。 

第六十四条  会员可通过一优官方邮箱、电话、在线客服等方式对违规行为进行投诉。 

第六十五条  对描述不当、违背承诺、恶意骚扰、商品描述不符、滥用客服系统等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3天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一优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对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一优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

第六十六条  卖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一优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附则

 

第七十五条  一优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七十六条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本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则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

 

第七十八条  一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一优发展需要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在一优规则中心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对多数用户的权益构成重大影响,则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